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外事办 发布时间:2024-01-2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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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sb.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69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着力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开在促落实、强监管方面的功能,全面推动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我办共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方式主动公开45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65条,微信公众号公开294条。部门网站发布工作日常动态79条,通知通告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三审制”。我办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和审核要求,明确要求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报送信息时,由相关人员报送给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呈主要领导审签,针对信息内容有误、信息审核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加强审批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解决内容不实、标准不符等情况。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办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保密审查工作,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在稿件发布前,对该稿件的涉密内容、意识形态领域内容等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三是凡是发布信息,必须做到审查表存档备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部门网站已完成IPv6升级改造。新媒体《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实现平均日更新至少2条,目前关注人数732人,较去年增加516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严格按照《2023年兴安盟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问题清单及时完成整改,紧盯年度考核内容,以考核促工作,以监督促落实。同时2023年派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共计2次不断提高我办该项工作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现代化网络技术专业技术不熟练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实现政务公开互联网技术应用标准化、规范化

(二)改进情况。我加大了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全盟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全年我办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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