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外事办 发布时间:2023-01-04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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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 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669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全年,我办共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方式主动公开47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00条,微信公众号公开274条。部门网站发布工作日常动态93条,通知通告11条其中发布招聘蒙古语翻译、俄语翻译人事信息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办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审查程序,根据“三审”制度,在信息公开前,由拟稿人、所属科室科长分管领导进行内容核实后,信息发布人本着严谨的态度,再次对是否存在缺字、错字、表述不完整等现象进行确认,最后再进行公开。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发布稿件之前严格对稿件的涉密内容、意识形态领域内容等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是所有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表均由信息发布人员统一存档备案,做到公开内容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办部门网站已完成IPv6升级改造,全面实现门户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新媒体《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实现平均日更新至少1条,目前关注人数216人,较去年增加21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及时完成4个季度考核内容,以考核促工作,以监督促落实。同时积极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网站页面美观度不够,办事服务栏目位置不明显;文章审查力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需联系大数据中心进行更新改版;持续加大文章审查力度,不断提升文稿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已完成2022年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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