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开放带动发展战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主动地服务和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我盟外向型经济发展,今后三年我办重点工作规划如下。
(一)外事工作
继续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外事规定方面的文件精神,牢牢把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精髓,与盟委组织部、盟纪检委、盟检察院联合工作,进一步规范厅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手续,建立完善因公出国(境)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执行出访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出国人员行前外事纪律及安全保密教育和因公证照的收缴等工作。
(二)加强涉外管理工作
按照自治区外事办及相关部门的安排,推动安全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宣传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对兴安盟内非政府组织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境外记者赴兴安盟采访管理体制。
(三)做好中蒙边境管理工作
继续加强边境管理,强化宣传,提高边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继续加大边境地区的清查整顿力度,防止发生涉外事件。积极与蒙方管理部门协作,在开展中蒙双方联合边境踏查的基础上,完成我盟管段(1303-1383号界标之间)的边界林间通视道清理工作。
(四)做好友城工作
积极开拓我盟对外友好工作的领域和空间,通过发挥友城和民间友好渠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优势,努力为我盟扩大对外开放搭建平台。推动阿尔山市与法国蓬巴杜市、蒙古国乌兰巴托市松根海尔汗区等建立友城的地区加强两地间的友好交往,推动乌兰浩特市与韩国、科右中旗与新西兰、扎赉特旗与蒙古国等地的友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