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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盟外事办 发布时间:2024-10-1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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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综合科(机关党建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办内外联络、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宣传、网站建设、财务、接待、劳资、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国际合作与涉外管理科(盟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负责全盟与有关国家的对外联络,贯彻执行国家对俄蒙国家的方针政策,接待来我盟访问的重要外宾;协助办理盟党政领导会见外宾和会议礼仪安排等有关事宜。推进全盟与香港、澳门地区的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涉外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管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有关事宜,负责外国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的接待和管理工作;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和案件。牵头负责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贯彻执行国家开展民间外交的方针政策,负责全盟对外友好交往工作的管理、协调、统计,上报全盟对外友好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盟对外友好交往工作的规划;做好负责接待来盟内访问的国外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组织全盟友好团体出访的具体事宜;开展各种民间友好交往、文化艺术交流、纪念知名国际友人等活动;负责协调、上报盟与国外开展友好地区、友好城市交往活动。

  (三)出国审理科。负责全盟因公派遣出国的审核审批和护照管理工作;负责赴港澳特区人员的审核及通行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旗县市、各部门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及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边界管理科。负责兴安盟段中蒙边界的管理工作。研究处理全盟范围内已定国界线的全线检查、界桩维修、联检、边界建设;处理边界涉外事务,对边境(边检)会谈、会晤工作进行指导和政策把关;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边境地区涉外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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