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正面头像从顶部至下巴为2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佩戴眼镜者的照片,镜片反光点不得在眼眶内;不得使用佩戴变色眼镜拍摄的照片;着深色正装。
2.照片需使用相纸冲洗,不得使用打印的照片。
3.相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背景颜色为白色,请勿用红色、蓝色、褐色、黑色等颜色。
4.相片必须显示头部的正面、不能佩戴帽饰围巾,不得着制服。仪表大方自然,面容整洁,不浓妆艳抹,不袒胸露肩。
5.不得使用翻拍、有污迹的照片,请勿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夹照片,以免相片受损。
6.在相片背后用铅笔注明申请人姓名。
7.部分国家对申办签证的照片有特殊要求,请登录相应国家驻华使馆网站查询
监督投诉电话:8267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