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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署外事办获批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管理权以及为处级及以下经贸、科技人员因公出国开具《出国(境)证明》权限

来源:盟外事办 作者:盟外事办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分享到:

        近日,国家外交部授予兴安盟行署外事办公室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管理权以及为处级及以下经贸、科技人员因公出国开具《出国(境)证明》的权限。近年来,随着全区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兴安盟与蒙古国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日益密切,特别是随着中蒙阿尔山—松贝尔口岸的开通,双方人文交流和经贸合作团组不断增多,迫切需要进一步便利因公出国人员手续。经过积极争取,外交部通过了批复授权。下一步,盟外事办将制定我盟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管理办法,加强外事工作的指导、管理,确保因公护照和开具《出国(境)证明》工作各环节安全可控,确保兴安盟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序开展。同时,接受自治区外事办对我盟因公护照分级委托保管和开具《出国(境)证明》的巡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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